【代表委员议国是】坚持立法先行 以良法推动善治
发布时间:2016-03-12 19:54:43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认为:坚持立法先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就能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注入强大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于世平(天津检察院检察长):“有了这部法律来助推我们的慈善事业的发展,能够使我们的好事做好,好事做大好事做长。”
人大代表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认为: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河南裴寨村党支部书记):“慈善法(草案)来得非常及时,是发展的需求也是百姓的期盼。通过慈善法可以构建更加规范的慈善环境。”
代表们认为,让“善法”更善,让慈善组织依法运行,能够更好调动全社会力量扶危济困,推动慈善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全国人大代表韩长安(山西潞城市常庄村委会主任):“慈善法(草案)的实施,让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对热爱做慈善的人,也是最大的肯定。”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