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和法官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3-23 17:28:31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3月23日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和法官委员会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作为改革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司法服务办公室是北京四中院对外沟通联络的统一窗口和平台,而法官委员会是该院法官成立的自治性组织,旨在打造法院内部法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平台。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程琥介绍,新成立的司法服务办公室将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保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工程等的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司法服务办公室将协调其他法院、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民政等机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外纵向、横向联系、沟通工作,对相关工作统一协调开展,避免工作中的掣肘不畅。
该院院长吴在存说,法官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法院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法官员额制改革下完善法官自治管理机制的具体举措。成立法官委员会,主要是消除传统法院内部对法官行政管理色彩较浓的弊端,切实在法院内部管理中建立起能够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发挥法官主体作用的法官自治管理新机制,更好地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队伍建设。他认为,探索建立以法官自治为核心、以去行政化为目标的法官委员会,对于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法官职业素养,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