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6-05-06 14:56:19
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州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郃中林就此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中国法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郃中林介绍说,本次会议规格高,交流深,成果丰,筹办快。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为会议专门发来贺信,来自阿尔巴尼亚等9国最高法院院长和来自匈牙利等3国最高法院副院长率团与会,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3名副院长和3名地方高级法院院长全程参会。与会代表围绕“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司法”这一主题,就“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最高法院在提升司法效率和统一司法标准中的作用”五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通过了《苏州共识》。
在谈到中国法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的相关情况时,郃中林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贯重视推进以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为主的对外司法合作。截至目前,中国已与67个国家缔结刑事、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共121项,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全程参与了上述条约、协定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谈判,并对这些条约、协定和公约的文本进行了基于专业法律素养的审核研究。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