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召开审理互联网犯罪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6-05-12 16:52:28
5月1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理互联网犯罪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对该院及辖区法院所审理的涉互联网犯罪案件的犯罪特点、审判实务中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通报了“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等四个互联网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该院正式受理案件以来,辖区内法院共审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案件14件。此外,该院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约20余件,主要集中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贿赂类犯罪中,其中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受贿罪等罪名较为突出。
据统计,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案件呈现出犯罪手段较为集中、犯罪对象广泛、手机移动终端成为新犯罪对象、青少年成为此类犯罪主要主体四个特点。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的特点则表现为以网络作为犯罪工具、网络谣言成为互联网时代新滋生的现象、犯罪具有对象不特定和小额多笔等。
为此该院法官提醒广大互联网用户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进行互联网理财时需特别谨慎。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