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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官:连春祥
发布时间:2016-05-19 15:23:41
  • 分类:人物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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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直面人民群众,处于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线,在服务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法庭法官连春祥作为一名工作三十多年的基层法官,扎根人民法庭二十余载,用一件件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案件实践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就请跟随我们的镜头走进窦店法庭,走近乡村法官连春祥。中国法院网记者为您现场报道。
      连春祥1983年11月到房山法院工作,历任张坊法庭助理审判员,长沟法庭审判员,现任窦店法庭审判员,驻守基层派出法庭22年里,连春祥审理了辖区十多个乡镇近5000件民事案件,近几年年平均结案300余件。他曾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早晨八点四十五分,连春祥已经换好法袍,他习惯提前十分钟到法庭,一方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可以接待早到得当事人。上午连春祥先后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和一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法庭上连春祥认真的审理着案件。多年的工作实践,使连春祥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也对法官的工作形成了自己的理解。
      庭审后,连春祥刚回办公室,法官助理王得壮就敲门进来,他有一个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来找连法官帮忙支招。工作闲暇之余,年轻法官们总是会带着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连春祥请教,而他也会不厌其烦的为每一位年轻法官答疑解惑。王得壮说,“连法官审判经验丰富,他语言通俗易懂、思路清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所以,遇到‘疑难杂症’我都喜欢向连法官请教,向他学习审判技巧。” 
       工作中连春祥始终坚持马锡武式的审判方式,把案件的庭审开在田间地头,不仅减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更多老百姓增长了法律知识。中午刚吃完饭,连法官来不及休息便与北京市人大代表、房山区人大代表、北京博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小兰一同赶往百姓家中对一起妨害纠纷案进行调解。被告所栽树木因不断生长挤压了原告后墙影响居住安全,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法官和人大代表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第一次参加法院庭外调解的马小兰表示:“这种以始为终的审判方式切实把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到百姓家中,连法官不仅现场结案,而且兼顾邻里和谐,从"根儿"上解决问题,贴近百姓的心。” 
      初夏的傍晚,余晖映入连春祥法官的办公室。由于离家较远,连法官一周的时间里总会在法庭住上几天。选择了人民法庭,选择了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也就选择了多一份忙碌、多一份守护。在这份平凡的坚守中,有连春祥法官,有他的同事,还有更多基层人民法庭法官们的身影。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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