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第八号主席令
发布时间:2013-12-30 09:49:03
国家主席习近平12月28日签署第八号主席令。
第八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