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今天是:2024-06-21 01:51:23
20类事项下月起不需到派出所开证明
发布时间:2016-08-12 09:12:53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 播放时长:01:56
  • 播放次数:2.0万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从9月1日起,20类事项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2、住址变动情况。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4、注销户口情况。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意见》同时还规定,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类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
  12部门还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对各类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各部门之间要健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简化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刘帆

人物

  • 宋鱼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颗心,永远在跳动
  • 乔蓓华:能帮助更多人 是我最大的满足
  • 陈志秀: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
  • 张梅:法律或许是冰冷的,人心不是
  • 彭秋香:案子结了,她牵挂的那个女孩长大了
  • 1
  • 2
  • 3
  • 4
  • 5

注册

欢迎您成为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的忠实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