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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涉嫌弑母受审
发布时间:2016-08-18 17:36:31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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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后将母亲杀害,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于2014年1月中旬,在北京市丰台区某楼房内,因琐事与母亲刘某发生争执,后杨某对刘某进行捆绑、殴打,将事先购买的体温计砸开,将体温计中的水银灌入其母亲口中,并用衣物缠绕其母亲的头面部,造成刘某死亡。随后,杨某窃取刘某存放在屋内的银行卡、存折及2000余元现金,并从刘某存折中提取9600余元现金。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被告人杨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自己在向母亲索要钱财被拒绝后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她认为案发后所拿的钱里有自己一份,所以不算是盗窃,同时表示自己不孝,请法庭从轻处罚。

  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持异议,但杨某系故意杀人未遂,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本案系家庭内部长期积怨引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杨某的犯罪动机也是因其婚姻不幸、丧父、不能正确处理母女存在的矛盾等因素导致,杨某还有一个女儿需要照顾,恳请法院充分予以考虑。

  公诉人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被害人尸体存放时间过长,尸检存在一定障碍,不能鉴定出明确的死因,但是本案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与杨某的犯罪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本案经过审理,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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