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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通过:网购电购商品 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2013-10-26 08:41:29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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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10月25日通过: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有效信息的,须先行赔付。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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