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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情况
发布时间:2014-02-27 21:39:37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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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在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经常遭受家暴激愤杀人的,也有长期实施家暴并杀人的。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杀死施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根据最高法院的统计,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家庭中的基本人身权利。近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合议庭或安排专人独任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并尽可能安排具有婚姻家庭经验和人生阅历较为丰富的法官,或者接受过干预家庭暴力专业培训的法官办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探索审理此类案件的专门经验。

同时法院加大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力度。比如对受害人联系方式保密、对受害人实行保护性缺席庭审、依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或听证确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如果不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将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一般会在48小时内发出裁定。据不完全统计,试点法院自2008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裁定超过500份。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法院将出台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将对涉家暴刑事案件的证据、刑事政策的具体适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依法办理这类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同时,将及时发布涉家庭暴力指导性案例,通过案例推广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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