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店主雇人每天刷5000单 骗京豆套现800万
发布时间:2016-11-25 15:00:10
在10个月的时间内,京东商城店主邓某某在京东商城“自买自卖”,然后利用获取的“京豆”虚假交易,再骗取货款。11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间,邓某某在京东商城开设网上店铺,通过自买自卖、给予好评,获取京豆并利用京豆再次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骗取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商家的货款共计800余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某某说,2014年初他和朋友曹某在京东开店经营,偶然的一次机会,一女客户要买一张售价15元的公交卡,这名买家只买了一张公交卡,但是对很多花色的公交卡都下了订单,但实际交钱时只买了一个花色。女客户说这样做是因为可以多写几个好评,就能获得京东给的京豆,可以用京豆充电话费等。随后邓某某发现可以通过刷单获取京豆后,就组织了15个人进行刷单。
邓某某的辩护人称,从京东商城流程看,无论是假交易还是真交易,京东商城每一笔收取了商家8%的手续费,都获得了好评,都提高了知名度,京东是受益者,并不是受害者,京东本身有过错。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应当是无罪的。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根据京东商城规定,一个订单中有50件不足10元产品的,每个商品前五个评价赠京豆,总价1.8元。这样一个订单,京东送出价值40元京豆。
商家做出满500减400的活动,实际上在京东的交易额是100元,京东会抽取该订单2%-10%的交易佣金。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商家每100元的订单,实际上给京东2-10元佣金。其他的钱通过京东公司网银在线给商家打回去。
接下来的一个订单,商家会用京豆支付,这样就完成了套现。这样京东支付给商家的返款中有近40%通过京东的京豆换成了现金,这些实际上都是京东的损失。
当天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间,邓某某在京东商城开设网上店铺,通过自买自卖、给予好评,获取京豆并利用京豆再次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骗取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商家的货款共计800余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某某说,2014年初他和朋友曹某在京东开店经营,偶然的一次机会,一女客户要买一张售价15元的公交卡,这名买家只买了一张公交卡,但是对很多花色的公交卡都下了订单,但实际交钱时只买了一个花色。女客户说这样做是因为可以多写几个好评,就能获得京东给的京豆,可以用京豆充电话费等。随后邓某某发现可以通过刷单获取京豆后,就组织了15个人进行刷单。
邓某某的辩护人称,从京东商城流程看,无论是假交易还是真交易,京东商城每一笔收取了商家8%的手续费,都获得了好评,都提高了知名度,京东是受益者,并不是受害者,京东本身有过错。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应当是无罪的。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根据京东商城规定,一个订单中有50件不足10元产品的,每个商品前五个评价赠京豆,总价1.8元。这样一个订单,京东送出价值40元京豆。
商家做出满500减400的活动,实际上在京东的交易额是100元,京东会抽取该订单2%-10%的交易佣金。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商家每100元的订单,实际上给京东2-10元佣金。其他的钱通过京东公司网银在线给商家打回去。
接下来的一个订单,商家会用京豆支付,这样就完成了套现。这样京东支付给商家的返款中有近40%通过京东的京豆换成了现金,这些实际上都是京东的损失。
当天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