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湘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1-08 09:06:40
《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明确了网络拍卖优先的原则,即鼓励优先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财产。二是明确了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法院,即法院自主拍卖,为当事人省去了委托拍卖机构的佣金成本。三是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个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有利于网络拍卖的权威化和公信力的建立。四是明确即使参与竞买人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也有效成交。五是明确了理论界争论不休的优先购买权人的竞拍规则,经确认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竞拍时做出与其他一般竞买人相同的报价,并自动获得竞买优势,若无更高出价,即竞拍成功。六是明确规定参加竞拍者一律交纳保证金,以降低悔拍的概率。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