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编剧导演因著作权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4-05-22 16:47:37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编剧李亚玲将身兼演员导演的陈思诚诉至法院,认为陈思诚未经自己同意转让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聘请编剧合同书》无效。5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亚玲亲自出庭,她称她与演员、导演陈思成为《北爱》剧本的共同著作权人,陈思成在未经她同意及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与北京经典之旅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聘请编剧合同书》,转让其享有的著作权,侵害了她作为合作作者的各项权利,故请求法院判令该合同无效。因涉案工作室已注销,法院追加了12名工作室清算组人员作为被告。
陈思成的代理人称,陈思成作为《北爱》的原创作者,对外签订聘请编剧合同已得到李亚玲的全权授权,陈思成后来又对剧本进行了很多创作,同时又指出李亚玲曾在个人博客中也承认将《北爱》剧本的洽谈及代为签约事宜全权委托陈思成处理,还受邀参加了电视剧的首映礼等,口头委托也符合法律规定。
李亚玲当庭认可微博是其本人所写,但是写的时间是陈思成转让著作权之前。称网络环境下博客的内容具有随意性,不具有法律意义。
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调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李亚玲亲自出庭,她称她与演员、导演陈思成为《北爱》剧本的共同著作权人,陈思成在未经她同意及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与北京经典之旅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聘请编剧合同书》,转让其享有的著作权,侵害了她作为合作作者的各项权利,故请求法院判令该合同无效。因涉案工作室已注销,法院追加了12名工作室清算组人员作为被告。
陈思成的代理人称,陈思成作为《北爱》的原创作者,对外签订聘请编剧合同已得到李亚玲的全权授权,陈思成后来又对剧本进行了很多创作,同时又指出李亚玲曾在个人博客中也承认将《北爱》剧本的洽谈及代为签约事宜全权委托陈思成处理,还受邀参加了电视剧的首映礼等,口头委托也符合法律规定。
李亚玲当庭认可微博是其本人所写,但是写的时间是陈思成转让著作权之前。称网络环境下博客的内容具有随意性,不具有法律意义。
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调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