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毒奶粉”索赔案 从敲诈勒索到改判无罪
发布时间:2017-05-24 09:42:20
当“三聚氰胺”这个词已经被许多人逐渐淡忘的时候,一场案件的终审判决又把我们拉回到了那段记忆当中。2009年,郭利的女儿因为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身体出现问题,郭利向厂家要求索赔。就是这样一个消费者维权索赔的行为却给郭利带来了“敲诈勒索”的罪名,并因此服刑五年。直到今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郭利无罪。从消费维权到敲诈勒索再到被改判无罪,郭利经历了九年漫长而又艰辛的历程。在郭利要求索赔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他在原审中被判决犯有敲诈勒索罪?再审又为什么改判郭利无罪呢?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