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通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15 17:26:37
物业服务关系民生,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规范经营、诚信履约,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6月15日,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此类纠纷案件情况并给出了建议。
据北京二中院通报,自2012年至2016年,该院审结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为349件、398件、241件、238件、173件,均为二审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呈现明显下降态势,除与法院辖区调整有关外,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物业服务行业日益规范和业主法律意识提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有物业服务企业索要物业费、业主要求返还物业费或赔偿损失、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三种类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索要物业费占九成以上,案件诉讼标的额通常较小,诉讼请求金额一般都在几千元。从审判结果来看,物业服务企业胜诉率高,以该院2015年审结的238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例,由物业服务企业提起的诉讼为228件,业主提起的诉讼仅有10件。
为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该院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订立书面合同,诚信履约。双方应强化保全意识,及时有效固定证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小区业主都应积极促成业主大会的召开,并选举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应与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问题沟通与纠纷处理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