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陈少华
发布时间:2017-07-10 21:30:03
陈少华,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该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审判执行一线。作为执行局局长,他善于团结同志,积极发挥团队合力作用,有效推进执行工作,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他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热心、耐心、细心,总是想群众所想,尽力帮群众所急。他有丰富的执法工作经验,善于智慧思维,能准确把握案件的矛盾焦点,悉心洞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根据个案的差别实施不同的执行方案。他有高超的做群众工作的技巧,熟悉基层,了解群众,深谙民情民风民俗,善于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同时能巧妙运用社会力量,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平息矛盾纠纷,实现和谐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深受当事人尊重和老百姓的喜爱。近年来,在他的努力下,圆满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矛盾尖锐的涉民生难案、骨头案,在当地享有良好声誉。
陈少华同志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漳州市十佳优秀法官”、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政法十佳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审判执行一线。作为执行局局长,他善于团结同志,积极发挥团队合力作用,有效推进执行工作,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他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热心、耐心、细心,总是想群众所想,尽力帮群众所急。他有丰富的执法工作经验,善于智慧思维,能准确把握案件的矛盾焦点,悉心洞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根据个案的差别实施不同的执行方案。他有高超的做群众工作的技巧,熟悉基层,了解群众,深谙民情民风民俗,善于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同时能巧妙运用社会力量,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平息矛盾纠纷,实现和谐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深受当事人尊重和老百姓的喜爱。近年来,在他的努力下,圆满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矛盾尖锐的涉民生难案、骨头案,在当地享有良好声誉。
陈少华同志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漳州市十佳优秀法官”、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政法十佳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