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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冤案四被告人获国家赔偿
发布时间:2017-08-07 09:29:53
分类:
国家赔偿
来源:
央视网
播放时长:
03:09
播放次数:
2.6万
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送达了该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根据这4份赔偿决定,江西高院将向方春平等4人分别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7.677702万元到227.884814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吴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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