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法院“阳光司法”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2-03-26 09:52:46
3月14日上午9点,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在平远镇大松树村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砚山县法院“阳光司法”活动正式启动。
这次在大松村审理健康权案件,是因两家关系不和从而引发纠纷,由于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当地村民对此议论纷纷,对法院如何裁判十分关注。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解开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疑惑,砚山法院决定到大松树村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当天,大松树村及附近村寨的村民150余人早早来到村民委的晒场上旁听庭审。在目睹法官审理案件的整个过程后,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在家门口的案件审理,不仅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而且也学到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对“阳光司法活动”贴近群众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认为将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既保障了司法公正,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
“阳光司法活动”,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部署的一项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其要求是“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庭审,百万群众旁听”。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