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法院进校园审案普法
发布时间:2012-03-26 17:22:23
3月22日上午10点,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不同以往的的是,地点设在安阳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的礼堂内。这是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为教育在校学生,专门开设的一堂法制教育课。
该案系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现年16周岁的被告人王某初中肄业。2010年 6月至9月份,其先后五次采取威胁、恐吓方式无故向多名在校初中生索要现金,共计1100元,致使部分学生不敢正常到学校上课。
经合议庭合议认为,被告人王某以大欺小,多次强拿硬要未成年人现金,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这次庭审,2000多名师生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还结合庭审情况现场说法,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发生在校园的刑事案件为例,作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赢得了师生们热烈欢迎。
据悉,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安阳县法院已先后深入校园庭审16次,上法制课、开展法制讲座4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学生8万余人,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