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拆迁款
发布时间:2017-12-25 16:17:57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父亲的拆迁款》简介:早年丧妻的刘文海独自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子女成家立业后分开生活,刘文海独居在南县罗文村的老屋,子女偶来探望。近年来,南县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建设需要征用罗文村部分房屋,刘文海的老屋正在其中。闻得拆迁消息后,在县城开的士的儿子刘子康回去看望父亲,其父遂委托他代领拆迁款。刘子康与妻子李荷花二人在顺利领到一大笔拆迁款后却起了私心,将钱占为己有,不给其父刘文海。本想将这笔钱在儿女间平均分配的刘文海多次讨要未果后,愤而诉至法院。南县人民法院孙法官了解到案情的来龙去脉后,决定利用中秋节全家团圆的时机在罗文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通过以案释法,多方做工作,刘子康夫妇认识到了错误,同意将拆迁款返还给父亲刘文海,拆迁款之争得以圆满解决,因拆迁款而“拆”散的亲情也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得以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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