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全面推动“阳光司法工程”
发布时间:2012-04-11 15:08:11
“被告人陈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牛平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4月6日上午,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至当地燃料厂内的体育场,对陈伟等2人利用清扫垃圾盗窃工厂物品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当天,法院工作人员早早的就在体育场内悬挂好国徽,拉起了巡回法庭的布标,为布置临时法庭忙碌。活动也受到了附近居民的关注,大家一大早就来到临时法庭等候开庭。庭审有序的进行,陈伟等2人盗窃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以来,为全面推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百个案件比技能,千名法官进基层,万名群众评法院”活动,确定全年在中院和辖区9个法院同时开展“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
庭审当天,法院工作人员早早的就在体育场内悬挂好国徽,拉起了巡回法庭的布标,为布置临时法庭忙碌。活动也受到了附近居民的关注,大家一大早就来到临时法庭等候开庭。庭审有序的进行,陈伟等2人盗窃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以来,为全面推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百个案件比技能,千名法官进基层,万名群众评法院”活动,确定全年在中院和辖区9个法院同时开展“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