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
发布时间:2017-12-26 09:35:36
被告人陈明为兄弟出头殴打他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被告人陈明的家属反映陈明户籍登记出生日期有误,案发时陈明是未成年人,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检察机关根据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认定案发时陈明已成年。陈明是否是未成年人关系到其能否得到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经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穷尽一切办法走访多个部门实地调查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骨龄鉴定,综合各项证据最终推定陈明为未成年人并判处其缓刑。同时诏安法院通过帮教措施,帮助陈明重返社会,开启新的人生。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