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最高人民法院28日对外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两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原判生效后,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提审本案。
原审被告人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012年9月,顾雏军在刑满释放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进行审查期间,顾雏军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顾雏军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提审本案。
此外,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已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
对于张文中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对于顾雏军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述两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