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脱,地广人稀,正真的大案要案并不多,然而农牧民群众之间的小摩擦小纠纷却时有发生,在春强同志心中,群众权益无小事,百姓之事无小事,每遇到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都尽心尽力,即便再小,他也视为大事,一心一意、尽心尽责办好,满腔热忱的对待当事人,这些看似平凡简单,却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体会到了法官的平易近人,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心里距离,打消了疑虑,增强了对法院与法官工作的理解,减少了对立情绪,利于说服、调解工作,增加息诉服判率。
春强同志生生在墨脱、长在墨脱,学成后又回到墨脱,进入法院工作,自然免不了涉及亲情乡情的案件,但是在原则问题上,他是旗帜鲜明,大公无私的。作为一名法官,春强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说情辞掉。他拒绝亲友同学的多次登门说情,谢绝当事人的各种请吃送礼,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由于春强同志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他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的好口碑。春强同志在道路不通的清苦乡村和苦寒之地驻村驻寺一守就是好几年,脚步遍布墨脱各乡镇,为墨脱的维稳戍边、驻村驻寺、普法宣传等工作挥洒了自己的热血与汗水,尽心竭力为维护墨脱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却淡泊名利,不计得失,默默无闻,无怨无悔,以饱满的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春强同志就是这样,十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清贫,面对艰辛,乐于清廉,这正是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一名法官的高贵品德。他坚守淡泊、远离各种诱惑,洁身自好,恪守高贵的品行,真正做到不役于物,直道而行,用自身的模范行动为身边的干警树立了榜样,维护了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执法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