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改判 撤销一审判决 劝阻者无责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备受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于1月23日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二审公开宣判。记者从当事人劝阻吸烟者杨先生的代理律师单艳伟处了解到,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
2018年1月23日,二审于郑州中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公开宣判称,本案中杨先生对死者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并由田女士承担一二审共计11.4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并称此判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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