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刑事审判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记全国模范法官陈海仪
发布时间:2018-01-24 15:58:12
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法庭,陈海仪经办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劫案二审公开宣判。
二审期间,陈海仪经阅卷、庭前调查等工作,在庭前促成上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经审理查明,二审依法改判,对两名未成年上诉人宣告缓刑。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1年,陈海仪积极探索推进少年审判机制改革,引入圆桌审判模式,构建涉少审判社会观护制度,确立涉少案件心理测评、疏导机制等,在全国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少年审判经验。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