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01-29 10:27: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巴哈尔古丽·赛买提代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反恐严打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巴哈尔古丽·赛买提代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反恐严打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