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夜访法庭”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7:58
近日,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通过“夜访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法官在夜间来到三岔河镇万清村当事人家里,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要求和好,原告同意和好。
陆良县三岔河镇旱较严重,随着雨季来临旱情才得以缓解,可节令不等人,适宜栽插的时间不多了,全镇上下一片繁忙。面对这种情况,为让诉讼当事人能节省时间,搞好春耕生产,三岔河中心法庭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夜访法庭”,即放弃晚间休息时间,将所办案件开庭时间安排到晚饭后,上门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工作中,“夜访法庭”先“访”再“审”。法庭审判人员到了审判地点,不急于开庭,而是先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唠家常”,在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再组织庭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庭前的充分交流,审判人员较易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成功率比较高。庭审后,法庭还设置了一个“大家说案”互动环节,由旁听人员(包括近亲属、基层组织、有威望的长者等)就案情发表各自的看法,从侧面继续做好当事人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
陆良县三岔河镇旱较严重,随着雨季来临旱情才得以缓解,可节令不等人,适宜栽插的时间不多了,全镇上下一片繁忙。面对这种情况,为让诉讼当事人能节省时间,搞好春耕生产,三岔河中心法庭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夜访法庭”,即放弃晚间休息时间,将所办案件开庭时间安排到晚饭后,上门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工作中,“夜访法庭”先“访”再“审”。法庭审判人员到了审判地点,不急于开庭,而是先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唠家常”,在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再组织庭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庭前的充分交流,审判人员较易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成功率比较高。庭审后,法庭还设置了一个“大家说案”互动环节,由旁听人员(包括近亲属、基层组织、有威望的长者等)就案情发表各自的看法,从侧面继续做好当事人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