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作为一位女性,却在这个岗位一呆就是十一年。十一年,她团结带领队伍,以超强的努力和艰辛付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
勇于创新,营建良好氛围。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她认为必须打破法院执行壁垒,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在其积极沟通协调下,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协助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此后几年,陆续争取县委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执行机制,县级各部门参与的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2017年,县委政法委又将执行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机制保障。同时,系列严格科学的内控制度全面落实,人、案、物的管理全面加强,执行队伍持续多年保持零违纪、零事故。
敢于担当,依法维护权益。执行工作面临诸多风险,她总是冲在前面。房屋搬迁案是比较难执行的一类案件,同事们遇到困难执行不了时,她总会及时出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沟通协调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促成案件执行。近五年,大到涉及近200人的企业,小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生的房屋腾退,七十余起房屋搬迁案件均和解执结,受到县委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面对人情干涉,她总是挡在前面。“我不坚持原则,伤害的是同志们的心,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渐渐的,说情的人少了,通过亲戚做工作主动履行的多了。
突出作为,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5月,苍溪法院被确定为“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她迎难而上,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并运用好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百日亮剑”、“春雷”等专项执行活动。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该院执结案件2604件,结案率88.7%,到位金额3.84亿元,到位率59.1%,有财产案件基本执结,“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本实现,执行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并在全省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