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岭腹地,丹江源头,有一名多年奋战在执行一线的老兵,他就是商州区法院执行局长王健。在法院工作27年来,为执行工作呕心沥血奉献了自己的青春。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6月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2年10月,组织安排他担任执行局长,当时商州执行工作排名靠后,未结积案和执行信访居高不下。他家里上有八旬的父母,妻子还长年因病卧床,为了不耽误工作,他高薪请来保姆照顾家里,自己却一心扑在工作中,常常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为了解决执行难,制订了岗位目标精细化管理办法,明确了“两庭一科一队”工作职责,实行“121”工作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全国率先推行执行“大头贴”公告和“悬赏公告”的做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被中国法院网、人民网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铁腕”执行显威力。安徽人刘某因交通事故判决后一直逃避执行,下落不明。今年春节前夕,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刘某在苏州市有车辆信息,顺藤摸瓜查找到详细地址,他当机立断,带领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苏州执行,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刘某履行了全部赔偿款,使这起历时五年之久的案件得以兑现。商州公安民警苟某某因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该新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打铁还需自身硬”,27年来,他没有一次受到当事人投诉,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是他的真实写照。他承办的某城投公司申请执行黄某某场地租赁一案,被执行人以租赁期间投资较大,拒不腾交占用的场地,并要求城投公司赔偿其拆迁安置费一百多万元。为达目的两次托人送来红包,请求从中周旋谋取利益,被他婉言拒绝。最终依法无偿拆除了场地内建筑物,收回了40亩国有土地。他却在朋友中落下“死心眼”的恶名。
2016年12月,商州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执行工作,与会委员全部满意票通过。2015年2月商州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2016年、2017年被省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