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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 “亮剑”
——记优秀执行法官曹永利
发布时间:2018-01-12 16:19:37
  • 分类:人物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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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永利,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先后多次被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师市满意的政法干警,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个头、微胖身材的他加上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每次执行案件都显得气场十足,严肃起来绝对能震慑“老赖”,但和群众交谈起来却很“接地气”,深得群众的信任。

  就是这么一名中年法官却有着13年的执行工作经验,自2004年从事执行工作以来,13年的时间里他一次次的背上行囊,手提卷宗跑遍了天山南北。仅2015年至今为期两年半的时间,就成功执结案件871件,结案率达82.9%,结案金额金额近1.2亿元,他的结案率始终在单位名列前茅。

  2016年10月20日,王某与包某等七人因葫芦种子买卖合同纠纷协商未果到芳草湖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七人收获的共计200余吨葫芦籽进行保全。曹永利接到保全材料后,认真研究保全实施方案,考虑到当时连绵的阴雨天气已经影响葫芦籽的晾晒,如果处理不当,当事人也将面临葫芦籽发霉的损失。由于7名被申请人起初均不配合法院实施保全措施而拒不来法院协商,同时小雨滴滴答答的也下个不停,这种紧急情况下曹永利不顾风雨,带上卷宗前往各个被申请人家做工作。由于大多被申请人都住在晒场,泥泞之地处车辆根本无法通行,此时的他便撸起袖子撑起雨伞、卷起裤腿靠步行。最终,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说服了所有被申请人,7名当事人均自愿配合法院的保全措施,在曹永利的协调下,先行将葫芦籽烘干,后经过几天连续的拉运,200余吨葫芦籽全部运送至指定仓库保管。七起案件的高效执行,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被告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他的这种为民情怀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充分的认可和称赞,同时也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3年的执行工作弹指一挥间,他说最大的收获就是每一次的看到当事人能满意而归。他始终坚信做执行法官没有捷径,唯一需要的就是踏实、耐心和埋头苦干,只要工作做到位,案件就能执结。


责任编辑:吴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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