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告 张德江参加审议
发布时间:2014-08-27 15:14:21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26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审议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改预算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必要的、适时的。修正案草案吸收了近年来预算改革、探索的成功经验,回应了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与中央决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衔接较好,理念、制度先进,规定具体、明确,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人员对行政长官的报告给予积极的评价,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一个负责、务实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中认为,由于香港社会在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组成、提名民主程序等一些核心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一些人甚至提出明显违反基本法的主张,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的实际情况,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宪制权力,对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做出决定。
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改预算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必要的、适时的。修正案草案吸收了近年来预算改革、探索的成功经验,回应了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与中央决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衔接较好,理念、制度先进,规定具体、明确,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人员对行政长官的报告给予积极的评价,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一个负责、务实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中认为,由于香港社会在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组成、提名民主程序等一些核心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一些人甚至提出明显违反基本法的主张,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的实际情况,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宪制权力,对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做出决定。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