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醉驾撞坏两车 “零口供”被追刑责
发布时间:2018-09-06 18:20:45
“零口供”指的是没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口供。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的醉酒嫌疑人王某某就在“零口供”的情况之下被判决危险驾驶罪成立拘役一个月。
责任编辑:侯裕盛
“零口供”指的是没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口供。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的醉酒嫌疑人王某某就在“零口供”的情况之下被判决危险驾驶罪成立拘役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