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组织200多名基层法官培训新民诉法
发布时间:2013-01-17 10:44:57
为确保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10日至11日举行了新民事诉讼法培训班。
据悉,来自德州中院和辖区11个县市区法院主要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200人参加了培训。授课人为德州中院曾派出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的四名专家型法官,主讲内容是“审理程序中新增设的诉讼制度及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内容的理解和适用”等专题,受到广大参训法官的热烈欢迎。
据悉,来自德州中院和辖区11个县市区法院主要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200人参加了培训。授课人为德州中院曾派出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的四名专家型法官,主讲内容是“审理程序中新增设的诉讼制度及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内容的理解和适用”等专题,受到广大参训法官的热烈欢迎。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