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对“3·01”严重暴恐案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4-09-15 08:57:12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9月12,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昆明暴恐案共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为各被告人聘请了翻译,依法保障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并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其他各项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