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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乡规民约”要依法
发布时间:2014-09-25 08:49:38
  • 分类:其他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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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有句话大家都熟悉叫“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平等地保护妇女权益,不仅获得了公众的普遍共识,更写进了国家的法律。可是在个别农村地区,一些妇女却没能得到这样的对待。比如云南玉溪的杨洪芬,一直住在村里,可她却没能分到承包地。村里的理由是什么?一句话——“嫁出女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杨洪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个村儿。可是杨洪芬虽然有农民的身份,在村里却既没有自己的房子,也没有土地。

  杨洪芬有一个哥哥自小智力低下、身体残疾,为了照顾哥哥,91年,杨洪芬按照父母的意思找了一位上门女婿,后来还生有一儿一女。可是一家四口在村里,都没有任何村民待遇。

  原来在当地的农村有这样的规定,妇女出嫁后必须迁走户口,否则就会被空户。所谓“空户”,就是户口可以保留在村里,但是没有承包耕种土地、分宅基地、土地征迁分红等任何村民权利。杨洪芬虽然找了个上门女婿,但也是嫁了人,即使不迁走户口也没有任何村民待遇。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结婚、离异、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杨洪芬户口一直都没有迁走,土地还是被村集体收了回去,一家人也失去了生活依靠。2011年,杨洪芬的丈夫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有农民之名、无农民之实的身份以及艰难的生活,提出一家人回老家贵州,但杨洪芬不能抛下自己的哥哥,没有答应。

  丈夫走了,儿女还未成年,杨洪芬一个人承担起全家人的生活。没有地种,做别的也不会干,她只好找了一家小施工队,跟男性壮劳力一起搬砖头、运沙子,赚几个辛苦钱,而这样的活也不是天天都有。

  杨洪芬说,她们一家被“空户”后连医保都没有,谁都不能生病,也不敢生病,真要是有人生病了,这个家也就再难以维持下去了。

  周围十里八村,类似杨洪芬这种情况不是少数。小叶是团山村委会的村民,2008年结婚。婚后按农村习俗应该嫁夫随夫,可小叶有她的难处,没有把户口随迁到男方那里。

  原来丈夫小杨是城镇户口,但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生活来源和住房,而小叶即使想把户口迁到男方那里,也很难从农户变成城镇户,所以只能把户口留在自己村里。小叶一直寄居在父母家里,因为家族人口多,6年来一家三口只能挤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窝棚里,里面除了一张拼凑起来的床什么都放不下。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小叶申请宅基地的要求是合法的,可是在当地,因为她有个弟弟,所以小叶就失去了村民待遇。眼看着弟弟就要娶妻生子,到时候一家三口只能流离失所,连这个简陋的小窝棚都住不上了。朱冬梅是王棋村的出嫁女,去年离婚从外地回到村里,一个人带着孩子。

  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都可以,可是朱冬梅的户口在本村,办准生证还要给当地写下保证书。现在离婚了,村里仍然不允许孩子迁回来,眼看着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户口不在本地,还要出高价学费。

  那么这样的乡规民约真的存在吗?为什么受法律保护的出嫁女的合法权益在这里的农村就得不到保障呢?记者来到王棋村委会,寻找答案。说明来意后,村干部还真的找来一本2000年制定的《村规民约》,上面的确有出嫁女要迁走户口,不享受村民待遇等有关内容。据村主任介绍,这是经过村民大会一致认可而制定的。

  听村主任这么一说,这村规民约还是有它的合理性,毕竟农村资源有限,没有规矩就会乱套。可是这样一来,对女性就很不公平。男性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都享受村民待遇,可女性只要家里有兄弟,即使招来上门女婿,也没有任何待遇;而对户口没有迁走的离婚或丧偶女性,乡规民约中也没有做出任何规定,也就是说女孩子只要出嫁,在村里就失去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是集体经济,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既得利益分一部分出来给别人分享。所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一点在《村规民约》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多年来村民们也从没有破例为某一个出嫁女的权益而投票表决过。王期村男女老少3000人,有近30个出嫁女的户口被空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些出嫁女大多有过上访,可是没有任何部门去受理这一类的案件。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记者所看到的村规民约里面有不少与法律抵触的地方,可是在大多数村民的利益面前,地方人大、政府部门都难有作为。

  许多地方都有自己的乡规民约,但乡规不能大过国法,守法应该是乡约的最重要内容。在这一点上基层干部更该做出表率——既要模范地遵守法律、给大家做榜样,更要坚定地和落后观念做斗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其实守法才是对公民权益最根本、最长久的保障,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真正“利人利已,利国利民”。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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