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录》七进七出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9-01-24 15:39:06
2012年7月7日,游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贵州金鑫铝矿有限公司铝矿开采劳务施工合作合同》,合同规定,孙某为游某提供1100万元资金,进行短期周转,用于矿产开发。然而到了2012年9月30日,游某却以开矿手续不全为由,迟迟不开工。孙某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4年12月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多方信息的汇总,执行局了解到,游某假借离婚将名下的2套别墅以及5套门面房全部转移至其前妻以及前妻的母亲等人的名下,而游某自己的个人账户3年来银行流水极少,由此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游某有逃避执行的重大嫌疑。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