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 环保局向党校追讨排污费 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4-10-08 10:12:52
去年11月5日,长春市环保局向吉林省委党校下达了两份排污费缴纳通知,总计11万8千余元。法定期限内,吉林省委党校并未就此申请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
今年3月20日,长春市环保局再次下发催缴通知,吉林省委党校依旧拒不缴纳。
长春市环保局没辙了,只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5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裁定。
朝阳区法院认为,长春市环保局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准予其对吉林省委党校予以强制执行。
9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例,许多网友对环保局及法院的做法表示赞许:“执法就应一视同仁。”
今年3月20日,长春市环保局再次下发催缴通知,吉林省委党校依旧拒不缴纳。
长春市环保局没辙了,只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5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裁定。
朝阳区法院认为,长春市环保局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准予其对吉林省委党校予以强制执行。
9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例,许多网友对环保局及法院的做法表示赞许:“执法就应一视同仁。”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