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爱辉法官上门判后答疑
发布时间:2013-05-05 10:19:07
5月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驱车100多公里,为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5位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并做判后答疑工作。
张某和弟弟小张分别于2009年11月、12月向黑河市某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三年。王某、丁某为张某担保,李某、刘某为小张担保。2011年8月,小张因意外事故死亡。哥哥张某向银行出具了承诺书,自愿承担小张该笔贷款。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张某表示因家庭困难,贷款暂时无法偿还。银行将张某和其担保人诉至法院,请求归还贷款。经法官调解,张某表示,家庭生活困难暂时不能还款。调解无效后,法院及时作出判决。
为了让张某等人对案件判决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了让案件能够顺利执行,主审法官决定主动上门给当事人送去判决书,并对五被告做判后答疑工作。经过法官细致入微的答疑工作,五被告终于表示接受判决结果,并在判决规定期限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张某和弟弟小张分别于2009年11月、12月向黑河市某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三年。王某、丁某为张某担保,李某、刘某为小张担保。2011年8月,小张因意外事故死亡。哥哥张某向银行出具了承诺书,自愿承担小张该笔贷款。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张某表示因家庭困难,贷款暂时无法偿还。银行将张某和其担保人诉至法院,请求归还贷款。经法官调解,张某表示,家庭生活困难暂时不能还款。调解无效后,法院及时作出判决。
为了让张某等人对案件判决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了让案件能够顺利执行,主审法官决定主动上门给当事人送去判决书,并对五被告做判后答疑工作。经过法官细致入微的答疑工作,五被告终于表示接受判决结果,并在判决规定期限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