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飞鸽案一审宣判 冻结ofo资产超8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2-22 09:02:32
2月20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定ofo运营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十日内向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7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778.9万元,同时由东峡大通承担44万元的案件受理费。裁判日期为2018年11月13日。
该起诉讼是天津飞鸽和东峡大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6月20日立案。
随后天津飞鸽申请了财产保全,北京一中院于2018年7月4日,冻结了东峡大通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东峡大通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为8082万元。
该起诉讼是天津飞鸽和东峡大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6月20日立案。
随后天津飞鸽申请了财产保全,北京一中院于2018年7月4日,冻结了东峡大通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东峡大通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为8082万元。
责任编辑: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