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规范网络侵权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4-10-17 09:01:03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新司法解释近日公布实施。该司法解释针对网络侵权的诉讼难、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随意转帖等问题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用户在网络上转帖,如果所转载信息明显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则要承担责任。网络大v有比一般人更高的注意义务。
同时,原告不仅可以起诉网络用户,同时可以增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共同被告。如果原作者不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该司法解释同时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的司法解释还对网络水军的侵权行为首次进行了明确。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用户在网络上转帖,如果所转载信息明显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则要承担责任。网络大v有比一般人更高的注意义务。
同时,原告不仅可以起诉网络用户,同时可以增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共同被告。如果原作者不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该司法解释同时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的司法解释还对网络水军的侵权行为首次进行了明确。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