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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机关: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发布时间:2014-10-20 08:31:15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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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随着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公众对立法也有了更高的质量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立法机关积极促进立法与改革决定相协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为了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揽子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和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决定,取消和下放部分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明确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明确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为了让法更实用更管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立法规律,创新工作机制,邀请从未参加过法律审议的专家学者或行业组织,从逆向思维出发,对新法的效果进行评估。为每一部即将出台或修订的法律层层把关。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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