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17:06:59
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安徽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再次发布通告如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