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9-05-10 09:30:14
5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审理了一例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案,吕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来,哈尔滨市审理的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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