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院“救活”企业助186名农民工拿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3-07-15 16:08:43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法官与八步区检察院、黄田镇综治办、黄田镇司法所来到某陶瓷厂,监督陶瓷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被告黄某、谭某因其陶瓷厂资金周转困难,近两年向原告罗某等13名原告借款,涉案金额高达494.76万元,同时,该陶瓷厂还拖欠了陆某等186名农民工工资46.13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被告确实有拖欠借款行为,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清偿所欠借款。但是,如果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所欠借款,无疑会使该企业陷入绝境,使原告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同时拖欠的186名农民工工资也无法得到解决。
经过办案法官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该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整个企业的运营扭亏转盈后,企业承包人谢某代表其他老板表示愿意偿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于近日发放农民工工资共23.2万元,剩余工资于8月1日付清。
被告黄某、谭某因其陶瓷厂资金周转困难,近两年向原告罗某等13名原告借款,涉案金额高达494.76万元,同时,该陶瓷厂还拖欠了陆某等186名农民工工资46.13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被告确实有拖欠借款行为,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清偿所欠借款。但是,如果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所欠借款,无疑会使该企业陷入绝境,使原告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同时拖欠的186名农民工工资也无法得到解决。
经过办案法官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该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整个企业的运营扭亏转盈后,企业承包人谢某代表其他老板表示愿意偿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于近日发放农民工工资共23.2万元,剩余工资于8月1日付清。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