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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走进生活
发布时间:2014-12-05 08:54:44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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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12月4日是个非常重要的日子——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那么,国家设立宪法日意味着什么,它和我们每个公民的生活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今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大元教授特别高兴,他告诉记者,从2001年开始,就有法学界人士陆续提出设立宪法日的提议。今年的四中全会作出重要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宪法日”,这让研究宪法几十年的韩大元教授倍感欣慰。

  韩大元教授表示,宪法不仅要成为国家的根本法,还要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方式。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不仅是靠宪法的制度,也要靠社会文化,特别是宪法文化的培育和塑造。

  韩大元教授告诉记者,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宪法的纪念日,有些国家的宪法日还和国庆日结合在一起,这都说明了宪法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意义。在韩大元看来,了解宪法、阅读宪法,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对公民精神的培育都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宪法学会特意印制了一批和小儿书差不多大小的宪法小册子,方便大家随身携带,慢慢培养宪法文化和公民的宪法意识。

  让每个公民都能随时随地、随身携带地阅读宪法、了解宪法,不光是法学工作者的期待,也是未来法制宣传的目标之一。在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前,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对景山学校的学生来说,如此大声地、认真的诵读宪法,还是第一次。学生们告诉记者:“原来我觉得像宪法就是规定的主体是国家,感觉都高高在上的,我们遥不可及,现在我看这个里面好多细则,跟我们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景山学校袁宏老师表示,学生首先应该是法律意义上是一个公民,其次才是教育意义上的学生。通过这种宪法的诵读学习,他可以更清楚自己作为一个社会公民,他的权利、义务,将来必须要去履行去落实,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除了熟悉宪法文本,宪法日活动更重要目标的是让广大群众感受宪法的文化、领会宪法的精神。平时,社区里的居民更关心身边的柴米油盐,怎样让他们也对宪法日感兴趣,并向他们弘扬宪法的精神呢?

  东城区的宪法日活动充分体现了群众参与的特点。12月2日,北京的一家剧场里举办了一场法治文艺展演,演员、观众都来自基层。有4位业余演员来自北新桥街道,都是退休居民,他们自编自导自演了一个法律宣传的快板,正在进行最后的排演。

  学生的宪法晨读,到司法机构向公众开放,从文艺演出,到开办各种宪法讲座……宪法日活动让宪法精神在人们心底生根发芽,影响将是深远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强调:“它告诉公民,如何在一个国家合法有效生存,如何过有质量的生活。孩子从小就去诵读宪法,等他们走向社会成了社会的栋梁,再去承担建设国家重任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运用宪法来构建国家的治理体系,用宪法解决问题。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宪法实施状况肯定会提高到很高的水平。”

  这几天,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迎接第一个宪法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设立宪法日,让宪法走入生活,融入社会,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才能不断增强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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