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碧华
发布时间:2014-12-14 14:57:30
12月10日下午4时许,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邹碧华同志在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邹碧华,1967年1月生,江西宜春奉新人,先后获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88年后先后任上海高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谨以此片怀念法官邹碧华。(制作者 奚晓诗)
责任编辑:李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