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意见 全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27 18:01:00
12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表示,《意见》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全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共计六部分39条,明确提出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以及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突出“五个亮点”:一是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对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适用有关规则认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责任。二是依法促进国际物流发展,探索国际海运、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机制,保障“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互联互通;三是规范和统一涉外金融法律适用,密切关注研究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贷款、丝路基金等法律问题,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四是支持信息技术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区块链、人工智能、5G信息网络建设在内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五是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高效审理涉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联合实验室等案件,依法制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和良好创新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
《意见》还提出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数据库和案例库建设,推动形成和完善区域性及全球性商事法律规则,促进“一带一路”参与国对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进一步推进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