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为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体系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2-27 18:16:02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计四部分18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片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据悉,《意见》聚焦新片区战略目标,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区,关注新片区改革发展新动向,突出创新性和试验性,旨在通过法治方式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新片区改革创新留足空间和余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介绍,《意见》突出“四个亮点”,为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制度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保障新片区实施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便利,人民法院对新片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管理措施依法提供支持。二是为保障新片区实施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新片区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通过司法裁判推动发展跨境数字贸易,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兴起。三是为保障新片区国际互联网数字跨境安全,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专利、版权等权利及数据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5G、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对新片区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为拓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全球枢纽港建设,人民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港口建设、航运金融、海上货物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在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权开放等方面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提高上海对国际航线、货物资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