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召开“第三人撤销之诉典型案例专题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3-12-25 14:08:57
1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三人撤销之诉典型案例专题新闻通报会”。
在新闻通报会开始之前,该院宣判了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
彭某某与杨某某再婚后因感情不和 要求离婚,诉讼中对一处房屋权属及分割发生争议。而在此过程中,彭某某与其前妻所生育的三个子女,在未告知杨某某的情况下,在朝阳法院另案起诉并就涉案院落内房屋权属及分割达成调解。杨某某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现有证据表明,涉案院落内房屋在杨某某与彭某某婚后进行过翻建,彭某某与其三个子女在该离婚诉讼未决的情况下,未经杨某某同意,通过诉讼调解方式就涉案院落内房屋进行了分割,侵害了杨某某的权益,因此判决撤销该民事调解书。
会上通报了朝阳法院审理的杨某某等4起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典型案例及审理结果。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表示,近年来,随着民事纠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恶意诉讼侵害第三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恶意诉讼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该项制度为案外第三人提供了更为有力便捷的权利救济的途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制度,受理了一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充分保障了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新闻通报会开始之前,该院宣判了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
彭某某与杨某某再婚后因感情不和 要求离婚,诉讼中对一处房屋权属及分割发生争议。而在此过程中,彭某某与其前妻所生育的三个子女,在未告知杨某某的情况下,在朝阳法院另案起诉并就涉案院落内房屋权属及分割达成调解。杨某某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现有证据表明,涉案院落内房屋在杨某某与彭某某婚后进行过翻建,彭某某与其三个子女在该离婚诉讼未决的情况下,未经杨某某同意,通过诉讼调解方式就涉案院落内房屋进行了分割,侵害了杨某某的权益,因此判决撤销该民事调解书。
会上通报了朝阳法院审理的杨某某等4起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典型案例及审理结果。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表示,近年来,随着民事纠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恶意诉讼侵害第三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恶意诉讼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该项制度为案外第三人提供了更为有力便捷的权利救济的途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制度,受理了一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充分保障了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胥立鑫